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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市妇保院 发布时间:2021-10-09 18:52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合同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合同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XXCS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20万元

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2月-2021年7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至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tfybj.com/)、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行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活动现场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近14日健康码及行程轨迹,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各省、市有最新防控要求的,按当地最新发布的防控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投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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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南通”微信公众号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

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

(1)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海安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2001647136052502691

(2)如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银行汇票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单独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银行汇票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公司的分公司。)。

(3)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汇入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公司的分公司。)。

(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递交的,当场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成交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无息)。

3、投标人(以下称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4、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5900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系人:朱一仁      

联系电话:18068996360 

邮  箱: 690206903@qq.com


保健院-合同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