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0年4月-8月,我委委托南通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南通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如皋港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53657。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