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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2320卫生热线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来源: 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0 10: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12320卫生热线系统维保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采购公告

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就南通12320卫生热线系统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递交协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协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12320卫生热线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南通12320卫生热线系统2014年5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承建商,本次维保是12320卫生热线信息系统的延续性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5.6万元,超出预算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浩

联系电话:18115183231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协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2.协商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56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16会议室。

3.采购方协商联系人:高峰,联系方式:85053679。

八、供应商需递交的响应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协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协商的,不需提供);

6.供应商简介;

7.报价函(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均需用A4纸打印,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协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协商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相关落款处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如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无效响应的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协商:

1.协商响应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3.不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4.报价超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协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项目有效期不足的;

7.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十、协商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协商时,不按本公告第十二条要求提供齐全协商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协商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协商报价为2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协商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十一、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单一来源谈判结束,谈判结果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壹式肆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有效期1年。双方没有异议,合同可顺延至下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

3.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一年维保费全款。

4. 成交服务供应商遵守《国家保密法》和《网络安全法》,未经用户许可不得自行拷贝或向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私自泄露用户方的机密和所维保系统中的任何数据。

十二、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协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详见附件)

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12320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