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5万元
4、最高限价: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测评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出具盖章报告,并完成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3月-2020年8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采购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磋商文件请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自行下载。
2、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17:00前携带磋商保证金原件(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及报名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至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联系电话:17778751998。2020年10月9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报名成功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工农南路189号)。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工农南路18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不接受转账汇款,并注明“疾控中心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在报名时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保证金付款截止日期须在开标日期之后。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疾控中心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户: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华支行
账号:1111804109100259377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联系电话:0513-8155153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萍
联系电话:0513-81551538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