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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委财务处(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9-08-28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总额设置方案》备案核准的复函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总额设置方案》文件精神,“整合南通市妇幼保健所和南通市计划生育指导所,组建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为保障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生育业务指导、质量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等相关职责,确保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提高为妇女儿童的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工作蓬勃发展,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包括:了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助产技术服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爱婴医院业务指导与评论;开展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和妇女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生殖道感染防治等保健服务;开展儿童保健、儿童营养指导、新生儿预防接种;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措施;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单位概况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和质量控制等。

与妇幼保健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相关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管理;孕产妇、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儿保科、妇保科、群保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新增的集中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为民办实事项目,合理分配筛查任务,有序推进筛查工作,全市产前筛查39528例,任务完成率为79.56%,新生儿疾病筛查42058例,任务完成率为84.12% 。

(二)、落实救治管理制度。开展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专题培训,并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了培训合格证书。今年,共对4例孕产妇死亡病例、9例孕产妇危重症病例、15份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了评审。

(三)、全年动态监测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目点的工作动向,及时通报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序时进度,督促并指导落后项目点的工作落实,准时准确收集和上报国家报表的各项数据,不断总结经验、纠正不足,积极引导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正常运行。

1、婚前健康教育率98%;

2、婚前卫生咨询率98%;

3、婚前医学检查率88%;

4、孕前健康教育率96%;

5、服务对象对服务满意率99%;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460对。

7、免费婚前检查3463对,婚检率89%。

第二部分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184.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10.96万元,减少 15.12 %。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其中:

(一)收入总计 1184.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184.4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210.96万元,减少 15.12 %。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

(二)支出总计 1184.4 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1.76万元,主要用于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和用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孕环情况医学检测、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不孕不育指导等临床医疗服务。与上年相比减少266.95万元,减少19.13%。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

2.住房保障(类)支出17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 11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5.58万元,占 84.06%;项目支出 188.82万元,占15.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8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10.96万元,减少15.12%。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84.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10.96万元,减少 15.12%。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17.63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费用。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4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费用。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78.57万元,支出决算为 7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46%。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2.38万元,支出决算为9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51万元、津贴补贴231.37万元、奖金42.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85万元、绩效工资9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22万元、离休费16.46万元、退休费40.66万元、抚恤金5.86万元、医疗费56.23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79.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0.62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7.02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44.30万元、租赁费0.78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培训费0.67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专用材料费11.31万元、工会经费5.30万元、福利费16.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0.96万元,减少15.12%。主要原因是(1)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2)2018年未发放下半年职工目标考核奖。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8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51万元、津贴补贴231.37万元、奖金42.7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85万元、绩效工资9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22万元、离休费16.46万元、退休费40.66万元、抚恤金5.86万元、医疗费56.23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79.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1万元、印刷费0.62万元、水费1.33万元、电费7.02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44.30万元、租赁费0.78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培训费0.67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专用材料费11.31万元、工会经费5.30万元、福利费16.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7.8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1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8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日常费用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日常费用。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 0.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8 %,比上年决算减少 2.69 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对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6 万元,接待1批次,5人次,主要为南通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培训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37万元,完成预算的 20.76 %,比上年决算增加 0.44 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开展妇幼保健卫生工作的需要,工作会议增加。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9个,参加会议46人次。主要为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会议和计生手术并发症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4.52万元,完成预算的 43.34 %,比上年决算增加 2.89 万元,主要原因为组织培训次数和参加培训次数的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培训开支。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4个,组织培训175人次。主要为举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不良反应监测等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1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2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