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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2019-0021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委医政医管处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2-11 发布日期: 2019-02-1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委医政医管处 发布时间:2019-02-13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属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9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2019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健康南通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改善服务为重点,以加强监管为保障,突出抓好“四个主题年”活动,不断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精心组织“质量提升年”活动。

(一)强化全员培训督导。分期分批分层开展医疗质量各项制度规范的培训,突出《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宣传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考核有通报,确保人人皆知、熟练掌握,使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细化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行为规范,强化对产房、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门急诊、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和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制度规范落地生根。

(二)严格医疗质量控制。加强质控组织和标准体系建设,适度扩大市级质控专业覆盖面,加快完善县级医疗质控网络,优化专业质控指标,改进质控方式方法,强化质控结果运用,将医疗机构参与质控活动情况纳入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对各级质控组织的督导、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质控指标监测模块,委托专业质控组织进行线上指标监测、纠偏、指导,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室间质控,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科、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健康体检中心等纳入质控范围,实现医学检验质控全覆盖。

(三)规范临床技术应用。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应用管理模块,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化监管。委托各专业质控组织参与相应专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指导与评价。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和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支持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申报新增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组织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管理、细胞治疗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启动医疗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疑难疾病与急危重症诊治、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追赶超越,力争建成综合类省内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市肿瘤医院争创专科类省级医疗中心,支持市三院、市四院争创专科类省内区域医疗中心。参照省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的标准,分别制定市、县(市)级综合类医疗中心、专科类医疗中心标准,加强市、县级医疗中心建设,使更多疑难疾病和急危重症解决在市域范围内,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危重症解决在县域范围,不断减少外出就诊比例。

(五)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新一轮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拓宽县医院人才招引、专科建设和科研创新平台。根据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量化评估内容,开展中期评估,评估情况将作为县级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和医院评审的重要依据,力争所有县(市)人民医院达到推荐标准。引导中心卫生院争创二级医院,承担农村片区医疗中心功能。完善等级医院评审制度,年内实现二级医院评审全覆盖,力求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市、县急救中心运行管理,合理设置急救站点建设,并纳入急救中心一体化管理,加快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优先分级调度机制,推进院前急救管理精细化,加快院前与院内急救无缝对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成功率。

二、创新实施“专科建设年”活动。

(六)明确专科建设计划。组织现有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专科全面评估,对各单位各重点专科的人才结构情况、收治病种范围、手术难易程度、就诊病人占比、二级分科情况、学术科研能力及业务辐射区域等进行综合排名,结合我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及转外就诊比例偏高的病种及当今医学科技发展趋势,筛选确定需要重点培植或优先发展或大力扶持的薄弱专科名单,指导各医疗机构分别制订并实施专科提升计划,力争用3-5年时间使每所二级医院至少有一个市级专科、每所三级医院至少有一个省级重点专科。

(七)修订专科评审标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分类确定市级重点专科的数量及结构,修订专科评审办法及标准,突出收治病种、难度系数、住院床日、治愈率、并发症等指标考核。对2017年确认的重点专科进行中期评估,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2014年确认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复核验收,未能通过验收的予以摘牌;鼓励有特色的细分专科或专病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引导中心卫生院或民营医疗机构创建基层特色专科。委托市各质控中心加强专科质量控制,并将质控结果纳入专科评审的参考依据。建立市级重点专科动态调整机制,对质控不达标、人才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滑坡的重点专科予以警告直至摘牌。

(八)完善专科激励政策。各医疗机构要自身实际出发,选择适合的专科发展方向加快建设、错位竞争。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症医学科等领域,遴选10个左右需求大、有潜力的优势专科进行重点帮扶,瞄准国家或省级重点专科冲刺。继续加大儿科、妇产、急诊、重症医学、精神、传染等薄弱专科扶持力度,在人才、经费、学术科研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新增的省级以上重点专科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增市级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给予适当扶持。鼓励各医疗机构设立院级重点专科予以扶持,对重点专科的带头人及其团队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绩效分配、进修深造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着力推进“行风强化年”活动。

(九)推动教育引导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好宣传片、开好教育课、装好口袋本、划好警戒线。聚焦药品耗材及相关产品规范采购、临床诊疗行为规范、“九不准”规定执行等“三大重点”,开展学习讨论、互查互帮和践诺承诺等“三项活动”,通过“网上廉政教育馆”在线学习,掌握最新要求,确保学深学透,对系统内、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十)坚持专项整治常态化。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的行为;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四排一控”,彻底整治采购使用管理问题,进一步肃清行业风气。

(十一)推进机制建设长效化。进一步健全行风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工作的专岗专干。充实调整各级行风监督员队伍,组织行风监督员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行风突出问题并限期整改。全面落实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深挖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等级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及个人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严格实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管理不力、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实行终身追责问责。

四、务实开展“服务改善年”活动。

(十二)搭建智能就医平台。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智慧分时段预约,落实大医院20%以上的专家号源优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支配,所有三级医院普及门诊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实现门诊挂号、结算缴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报告打印等自助功能,同步实现门诊患者诊间结算、住院患者床旁结算功能,探索智能停车等服务,打造健康导航升级版。推进互联网医院试点,依托实体医院延伸线上医疗服务,为常见病、慢病复诊患者提供“健康咨询、在线问诊、线上处方、药品配送”等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十三)开设便民就医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完善门诊服务中心,开拓预检分诊、导医导诊、专家预约、疑难病引导、实名制挂号、多学科会诊等服务;规范入院服务中心,实现床位管理、入院办理、病史采集、抽血检验、预约检查集中受理处置,病区床位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检查服务中心,统筹门诊和住院患者检查需求,借助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分时预约、错峰安排,压缩病员检查等候时间;成立病员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陪护、陪检、配餐、复印、购物、爱心引导、院内免费接送等服务;探索设立围手术期管理中心,为择期手术和日间手术患者集中提供术前检验检查及术前麻醉评估,缩短平均住院床日。深入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创新便民举措,强化人文关怀,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十四)规范临床诊疗行为。进一步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提高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探索医联体内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形成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坚持和完善处方点评制度、重大医疗差错或不良事件点评制度、病案首页质量点评制度、核心指标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血液制品、抗菌药物、辅助药物等临床使用情况的专项点评,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类别公立医院的控费目标,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立医院费用水平监测并强化考核,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五)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进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探索推行日间化疗、日间康复等服务依托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加快互联网医院规范有序发展,规范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无痛分娩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深入推进胸痛、卒中及创伤中心建设,加快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基层首诊、院前院内衔接、院内MDT机制建设,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急危重症分级防治网络。组织开展胸痛、卒中、创伤救治演练,提高各级救治中心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新增市级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各2个左右;每县(市)建成县级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各1-3个。

(十六)丰富护理服务内涵。着力加强医疗机构基础护理,推动优质护理“扩面提质”,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推动专科护士队伍建设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管理,开展老年护理、社区护理、麻醉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专科护士培训。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老年护理,加快发展日间照护、家庭病床,加强辅助型护理人员培养培训,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服务规范,推进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参与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基层护理能力和水平。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推广远程护理服务,支持发展安宁疗护机构,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安宁疗护病床,构建安宁疗护网络。

五、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十七)加大医疗行业监管力度。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医疗服务实时监测、预警、全程监管,对数据上传不及时、质量不过关的医疗机构将组织重点核查。积极开展医疗机构电子证照改革试点,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命名,严格诊疗科目、执业范围和科室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血液透析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新业态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执业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将检查结果归入医疗机构信用信息,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十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协同推进医院章程制订,完善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科研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加强医院药事管理,推进药学服务模式转变,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将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医联体内用药衔接,普遍推行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三级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服务。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基层临床用药和输液管理。严格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持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医院感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医院感染指标过程监测、实时抓取。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推动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医疗废物产生、分类、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交接全程在线监控。

(十九)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对伤医、医闹事件的打击力度,重大涉医案事件进行联合督办。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6类失信行为信息,强化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平安医院和平安示范医院创建力度,完善考评细则,量化考核内容,力争三级医院“平安医院”达到率95%以上。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各类信访集访、职业医闹、暴力伤医、强制消费等非法行为,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并及时报送,协助有权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十)落实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社会办医试点,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医疗资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探索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开展促进诊所改革发展试点。进一步加强血液供应保障,强化无偿献血“五支队伍”建设,开展“五进”宣传招募活动,督促落实“三免”政策,加强血液安全管理,规范采供血分支机构管理,推进献血屋规范化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临床用血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精准服务,落实低收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认真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制度。扎实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全面完成对口支援伊宁、汉中和青海贵德对口支援任务。全力做好流感等各类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培训和监测,提高救治水平,不断降低病死率。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做好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