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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2020-00905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委宣传处 文号: 通卫宣传〔2020〕7号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通知
来源: 委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0-10-16 1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党组(党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组(党委),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党组(党委),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健全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宣传工作守正创新,更好担当举旗帜、聚民心、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建设“健康南通”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任务举措

(一)完善宣传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1. 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明确相应机构,负责履行相关职能。(市卫健委宣传处)

2.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落实好各项职责。每年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3.将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与全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宣传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明确负责宣传工作的机构及相关工作岗位,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宣传工作,并确保工作人员和工作力量。(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4. 认真履行意识形态方面要求,持续巩固卫健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二)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宣传工作

5. 健全理论武装工作体系。推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推动各级中心组成员每年带头作报告、上党课。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创新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市卫健委宣传处、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6. 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健全卫生健康舆情监测、收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制度,做好日常舆情管理,提升舆情风险管控能力。加强社会舆情、网络舆论监测和引导,完善社会热点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针对卫生健康重特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及时表明态度、公布真相、解疑释惑、回应关切,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切实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7.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卫生健康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者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机制,常态化开展医德之星、好医生好护士等典型等评选、宣传,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增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品牌影响力。加强以新时代医德医风、卫生职业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精心构建一批“时代特征、行业特色、单位特点”文化建设品牌、阵地。(市卫健委宣传处、医政处、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8. 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升主流媒体网上传播能力。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落实“两个所有”“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提高网上宣传水平,积极回应网民关切的卫生健康相关问题,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规律的把握能力。(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9.提升新闻宣传水平。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新闻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要主动设置议题,组织专题采访,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卫生健康工作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舆论声势。(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三)全面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10. 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地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方案。(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1.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通报制度。各地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每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至少1次,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及时传达贯彻有关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最新部署和安排,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进行1次党内通报。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市《关于建立意识形态类社会舆情线上、线下闭环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网络舆情、网上民生热点闭环管理制度的通知》,及时处理涉及本地本单位的相关问题。(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2. 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分类管理办法,明确领导责任,规范管理程序。(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3.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约谈函询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4. 各地各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市卫健委宣传处、人事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四)深入推进宣传战线党的建设

15. 各地各单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宣传干部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宣传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6.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宣传能力建设,启动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以培训班、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宣传干部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升宣传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以工作创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激发宣传发展活力上破难题,在重点领域工作宣传创新上见成效,引导和激励广大宣传干部自觉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宣传能力和水平,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真务实、能打胜仗的卫生健康宣传队伍。(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五)强化宣传工作的保障和监督

17.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合作机制,把卫生健康宣传延伸到各领域各方面。通过大联合、大协作,不断巩固完善人人参与、人人可及的宣传工作大格局。(市卫健委各处室、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8.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制定完善支持宣传工作的政策,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卫健委宣传处、财审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19.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宣传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健全舆情信息工作网络,加强宣传工作信息化建设。(市卫健委宣传处、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20.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依规依法进行处理。(市卫健委宣传处、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贯彻《条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压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